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第一百零五条规定,证券投资基金、证券公司、期货公司和其客户投资固定收益产品应当符合下列规定:
- 依法设立并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- 投资固定收益产品的资产规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百分之八十;
- 投资固定收益产品的资产应当具有流动性,不得投资于不可转让的股权、不动产等非流动性资产;
- 投资固定收益产品的资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;
-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;
- 不得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固定收益产品。
此外,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于未经上市公司股票、未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投资的其他项目。
一言以蔽之,证券法对证券投资固定收益产品的规定主要包括投资比例、投资资产流动性、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,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