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,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实行退市:
-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;
-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;
- 公司合并、分立、减资、合资、改制、重组、转让或者其他原因,导致公司股票无法继续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;
- 公司连续三年亏损,或者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;
- 公司存在违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者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情形,或者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根据以上规定,退市企业必须符合上述情形之一,证券交易所才能对其实行退市。同时,退市企业也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如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等,确保退市过程合法、公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