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故意伤害案件的处理,一般会遵循以下程序:
- 立案侦查:接到报案后,检察机关会依法立案侦查,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,并收集相关证据。
- 审查起诉:在案件侦查结束后,检察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,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- 开庭审理:人民法院会依法开庭审理案件,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,对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。
- 宣判:在开庭审理结束后,人民法院会进行宣判,根据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,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。
- 上诉: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,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。
在处理故意伤害案件时,最高人民检察院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,依法独立、公正地行使检察权,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