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让人社局陪同送达法律文书可能涉及到具体案件的特殊情况,但一般情况下,法院的送达程序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。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人社局必须陪同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情形。
法院在送达法律文书时,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:
- 直接送达:由法院工作人员直接将法律文书送交给受送达人。
- 留置送达:受送达人拒收时,法院可以将文书留置在其住所或工作单位。
- 邮寄送达:通过邮政部门将法律文书寄给受送达人。
- 公告送达: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时,法院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。
如果人社局涉及的案件需要其协助执行或调查,法院可能会要求其配合,但这通常是基于案件的具体需要和法院的裁定,而非普遍的法律规定。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参考相关司法解释或地方性法规,以及法院的具体裁定或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