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政府机关有权发布公告通知?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规定,以下政府机关有权发布公告通知:
- 国务院及其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;
-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;
- 各地市、县、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;
- 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;
- 各特区、经济特区、开发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出口加工区、保税区、旅游度假区的管理机构;
- 其他依法设立的政府机关。
这些政府机关发布的公告通知,通常包括政策、法规、规章、通告、通知、公告等内容,用于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政府工作、社会事务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