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的,根据中国税法规定,部分收据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,但需满足一定条件(如交易真实性、凭证合规性等)。以下是6种常见的可税前扣除的收据类型及简要说明:
1.?小额零星经营业务收据
- 适用场景:支付给个人(自然人)的单次500元以下小额零星支出(如修锁、临时劳务等)。
- 凭证要求:收据需注明收款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金额、用途等(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)。
2.?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
- 适用场景:缴纳政府性基金、行政事业性收费(如教育费附加、社保费等)。
- 凭证要求:需为财政部门监制的正规财政收据(非普通收据)。
3.?内部凭证(如工资表、费用分割单)
- 适用场景:
- 员工工资、福利费(需附银行付款凭证及工资表);
- 共同接受劳务的分摊费用(如多家企业共用水电费,可用分割单+收据)。
- 依据文件: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18-19条。
4.?境外交易收据(形式发票)
- 适用场景:从境外购进货物或服务,无法取得中国发票时。
- 凭证要求:境外形式发票(Invoice)需翻译为中文,注明交易内容、金额、支付凭证等。
5.?违约金、赔偿金收据
- 适用场景:因合同违约支付的赔偿金,若对方为个人无法开具发票。
- 凭证要求:收据+合同或协议(需注明赔偿原因及依据)。
6.?公益性捐赠收据
- 适用场景: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政府部门的捐赠。
- 凭证要求:需取得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(普通收据无效)。
注意事项:
- 真实性为核心:所有收据需对应真实业务,不得虚构;
- 辅助材料补充:必要时需附合同、付款记录等佐证;
- 特殊行业规定:如农产品收购发票、旅客运输票据等需按行业专项政策处理。
建议结合具体业务咨询税务机关,确保合规税前扣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