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包装物应当作为存货核算,原因如下:
- 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: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》第33号——存货会计政策的规定,存货是指企业拥有并用于销售或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物品,包括原材料、半成品、产成品以及为生产过程储备的物品等。储备的包装物是为了包装企业生产的商品而储备的物品,属于为生产过程储备的物品,因此应当作为存货核算。
- 有实际经济价值:储备的包装物虽然不是直接用于生产商品,但是它是为了生产商品而储备的,具有实际经济价值。储备的包装物的价值应当计入企业的成本,因此应当作为存货核算。
- 有管理必要性:储备的包装物是企业必须管理的物品之一,它涉及到企业的生产、销售、成本等方面,因此需要对其进行管理和核算。如果不对储备的包装物进行存货核算,就会导致企业在成本核算、利润计算等方面出现错误,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。
- 能够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:储备的包装物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,它的数量和价值能够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。通过对储备的包装物进行存货核算,可以清楚地了解企业的储备情况,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。
一言以蔽之,为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包装物应当作为存货核算,这不仅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,也有实际经济价值、管理必要性,能够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。